美國簽證

 

   

 

F-1簽證

這是最常見的學生簽證種類。若您希望至美國的認可學校就讀,例如被認可的美國學院或大學、私立中學或被認可的英語計劃,則您需要申請F-1簽證。若您的修讀課程每週多於18小時,您也需要申請F-1簽證。如欲了解更多關於F-1的法定要求,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的網站

 

M-1簽證

若您計劃在美國學習機構參加非學術性或是職業性的學習或訓練,您便需要M-1簽證。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這些簽證及至美國學習機會的資訊,可在美國教育網站找到。

 

何時申請

120天規定: 請注意,FM簽證只能在I-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120內核發。

 

30天規定: 所有領取FM學生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之30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證持有人在可能會在入境關口被拒絕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若您I-20上記載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您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請要求您的學校或主辦單位在SEVIS系統中更改該日期。

 

請注意,120天及30天的規定不適用於繼續就讀的學生。續讀生可以在任何時期申請新的簽證,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在美國的身份並且被登錄在SEVIS系統裏的記錄是有效的即可。續讀生也可以在下一段課程或計劃開始前的任何時期入境美國。

 

申請所需文件

1.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確認頁。

 

2. 一本有效護照。大部分簽證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必需比預定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多出六個月以上的效期。由於和美國之間的特殊協定,某些國家(包括台灣)的護照持有者可以持六個月內將過期的護照申請入境美國。然而,他們將無法獲准停留超過他們的護照效期。

 

3. 所有的舊護照。若您的舊護照遺失或被竊,請提出一份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有關申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的詳細說明,請參考台灣移民署的網站。若曾申報遺失,也請提出報案警察證明。

 

4. 一張六個月內拍攝的彩色照片(5公分x5公分),白色或灰白色背景。自2016111日起,申請簽證用的照片將不再允許佩戴眼鏡。此網頁更多關於所需照片格式的說明。

 

5. 一張以當地貨幣(台幣)繳付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美金$160的繳費收據。本費用不能退款。此網頁有更多有關該費用的資訊。

 

6. SEVIS I-901 費用,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是一個互聯網系統,可追蹤FMJ簽證參與者(及他們的家屬成員)的記錄,從他們收到最初文件起(I-20DS-2019)直到畢業/離開校園或結束/退出計劃為止。需要繳付一筆SEVIS費用給美國國土安全局。持有I-20表格的非移民學生,SEVIS費用是美金$350。大部分持有DS-2019表格的交流訪客,SEVIS費用為美金$350元。在核發學生或交流訪客簽證給您之前,您必須提出付款證明。這項費用無法在美國在台協會繳納。繳付SEVIS費用的詳情,請按這裡。

 

6. 一張面談預約信,確認您已透過此服務預約面談。

 

7. 若您曾經依法更改姓名 請帶您最新的台灣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內容)。若您不是台灣居民,請帶您的外僑居留證或您的台灣簽證資料。

 

8. 研究科學領域,或具有技術或科學背景的申請人,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文件。詳情請參考行政審核程序網頁

 

9. 若您曾經因違法或犯罪行爲被拘捕或被判罪,請帶警察記錄或法院判決書來面談。(若原始資料不是以英文書寫,請提供英文翻譯。)無論您是在哪裏被拘捕或被判罪,也請額外提供台灣的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10. 若您曾經放棄您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或綠卡) ,請提供放棄證明。

 

11. 由您的美國學校或計劃所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

 

*您也可以攜帶任何您認為有需要提供給領事官員參考的輔助文件,例如:財力證明/Bank Statement(證明有足夠的經濟來源以支付在美國的學業支出)、戶籍謄本(若曾改過中文姓名)、戶口名簿、在校成績單與畢業證書、在職證明、不動產證明、留職停薪證明、履歷表、退伍令等等。

 

美國學生簽證(F-1)申請流程

1. 網站上填寫DS160美簽申請表格,申請表送出後取得確認單

-     線上申請表格須以英文確實填寫,並於最後上傳5x5公分大頭照電子檔。

-     列印已完成的線上申請DS 160確認單(共一頁,上面有大頭照

 

2. DS 160確認單上的條碼編號、護照號碼、I-20號碼,於網站創立帳戶,並成立美國簽證面談費用郵局繳費單

-     創立帳戶後,請先點選更新檔案,完成後,再點選新的簽證申請/安排預約

-     按照系統指示完成各步驟,最後即可下載繳費單(Cash Payment)

 

3. 列印並攜帶美國簽證面談費用郵局繳費單至郵局繳交費用。  

-     美國簽證面談費用,新台幣5120(依匯率波動),收據自繳納日起一年內有效。

-     此正本收據視同現金,請務必妥善保存,收據影本恕不接受。

 

4. 網站預約美國簽證面談日期。

-     登入後,再次點選新的簽證申請/安排預約,按照系統步驟,最後輸入美國簽證面談費用郵局繳費單的條碼號碼。

-     預約系統顯示自次一個工作天至60天內的範圍,尚有剩餘名額的時段即可預約。

-     未滿十四歲及已滿八十歲的申請人,不需預約也無須面談,可直接送件。

 

5. 網站繳交SEVIS Fee

-     持有200491日當天或之後核發的I-20DS-2019表的F/M(學生)J(交換訪客)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前必須繳交SEIVS Fee美金350元,申請人之眷屬則不必繳交此費用

-     繳費方式為上網以信用卡支付,請下載列印繳費收據。

 

6. 前往美國在台協會(AIT)進行面談

*美國在台協會將於201956日在內湖新館開始為大家服務。

*若您是預約在430日當天或之前 辦理簽證服務,請至信義路上的辦事處辦理(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7號)。

*若您是預約在 56日當天或之後 辦理簽證服務,請至內湖新館辦理(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100號)。詳細說明請按這裡

-     必備文件

A.      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20表格(申請人請在第一頁下方簽名)

B.       有效護照(持照人須在護照上親自簽名)、舊護照(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舊護照的人,可提出一份歷年的入出境記錄,請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 台北市廣州街15號,電話:02-2388-9393)

C.       DS 160 確認單

D.      5 公分x 5公分美簽大頭照

E.       AIT面談預約單

F.       SEVIS Fee I-901繳費收據

G.      美簽面談費用NT$5120.-郵局繳費收據

-     輔助文件 :

A.      財力證明(證明足以支付在美第一年學費及生活費,同時會有持續的經濟來源支付所有求學費用)

B.       戶籍謄本(若曾更改過中文姓名)、戶口名簿(不曾更改過中文姓名)

C.       最近所就讀學校的所有成績單(重新申請簽證的續讀生必須攜帶在美國所有課程成績單)

D.      在職證明、不動產證明、留職停薪證明、履歷表、退伍令等等

-     其他注意事項:

A.      面談當天,建議提早15-30分鐘抵達AIT,尤其5-7月簽證尖峰期;抵達AIT後,請按照現場人員指示,排隊、檢查文件、按壓指紋。

B.       面談過程全英文進行,若通過,面試官會將護照收走,只有護照會被收走,其他文件請妥善保存。

 

6. 面談完成,面試官收走護照

-     若通過簽證,面試官會將目前的護照收走,於面談後大約3-7天辦理完成。

-     簽證辦理期間,申請人可至網站查詢護照狀態。

-     簽證辦理完成,AIT會根據申請人預約面談時選擇的方式,委託快遞寄送至指定地點(快遞費用台幣220),或通知申請人至原先選擇的理貨中心領取護照,理貨中心地址顯示於美簽預約單第一頁。

 

資料來源:

美國在臺協會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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